1、年满18周岁;
2、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,拥有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的净资产;
3、在向入境处递交申请书前的六个月内,或在申请获入境处原则上批准后的六个月内,把不少于港币3000万元投资在获许投资资产类别;
4、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没有不良记录(无犯罪证明)
5、能证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养人的生计和提供住所,而无须以来在香港获许投资资产所带来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●资格评估与签约
●确认身份
● 准备资料,递交申请
● 获得合资格批复信
● 递交至香港入境处
● 入境处发出预批信
● 完成投资
●正式获批
●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